长春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工作始于1958年建校之初,继续教育学院是全校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机构,最初隶属于学校教务处称为招生函授科,1997年独立为成人教育部,1999年易名为成人教育处,2003年改名为成人教育学院,2013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秉承“勤学创新、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和宗旨,注重管理,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已为国家培养了5万余名本、专科成人毕业生。目前,学院有专科、专科起点本科、高中起点本科三个办学层次,开办了学前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英语、汉语言文学、音乐学等58个本、专科专业,成人在籍学生2900余人。在吉林省、内蒙古、山西、山东、云南等省市、自治区建立了30余个教学函授站点。
部门下设教务科、招生办、培训科三个科室,有专职教师6人,兼职教师70余人。教师队伍中博士5人、硕士57人;教授职称10人,副教授23人,讲师36人。 1999年,在吉林省教育厅对高校成人教育工作的评估中,取得优秀的好成绩,并多次被吉林省教育厅和吉林省成人教育协会评为成人教育工作优秀集体。